鉴定扰民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。具体标准如下:晚22点至次日早6点,一类生活区域噪声限值50分贝以上,二类生活区域噪声限值65分贝以上。晚11点至次日早7点,噪声限值高于80分贝。昼间一般区域噪声限值